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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的计算

2015-04-28 11:03:21东奥会计在线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一、新准则中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内容

在新会计准则中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溢折价采用实际利率法予以摊销。实际利率法下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内容主要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实际利率的确定、摊余成本的计算、持有期间的溢折价的摊销和收益的确认及其处置时损溢的处理。

在整个核算中最复杂的核算内容就是持有期间的溢折价的摊销和收益的确认,由于每期收益是根据持有至到期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来计算确定的,因此在实际利率确定的前提下,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关键在于其摊余成本的计算。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常见的计算方法——“公式法”

持有至到期投资根据付息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和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两种类型。目前在实际利率法下对这两种类型的摊余成本的计算绝大多数的做法是利用“公式法”进行计算,再进行业务核算,即:

金融资产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本金±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然后用表格的形式将该资产持有期间的各期的期初和期末的摊余成本一一列示出来,最后依据表格中的数据再对其持有期间的溢折价的摊销和收益的确认进行会计处理。

(一)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

例1:2000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00万元(含交易费用)从活跃市场上购入某公司5年期债券,面值1250万元,票面利率4.72%,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59万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合同约定,该债券的发行方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且不需要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甲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发行方不会提前赎回。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要求编制甲公司购入该债券及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其折价并确认收益的会计分录。(以“万元”为单位)

其中摊余成本常见的计算方法是:

1.用插值法求出实际利率为10%(计算过程略)。

2.利用计算公式计算持有至到期投资各期的期初和期末的摊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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