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成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会协[2016]11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16-2-2
实施时间:2016-2-2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有效化解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及资产评估行业的股东(合伙人)纠纷、劳动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以及《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成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复函》(见附件1)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注协调委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北京注协调委会将调解北京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股东(合伙人)纠纷、劳动纠纷,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矛盾纠纷问题,同时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个案进行分析研判,建立预警机制,提出工作建议,定期分析并报告行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情况。
二、工作任务
北京注协调委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坚持服务大局、便民利民、平等自愿、公正高效、调防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矛盾为基本思路,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人员组成
主 任:汪 宁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秘书长
副主任:
高警兵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高警兵律师事务所主任
胡秋成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会委员会主席
委 员:
杨晨光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法律人事部主任
戚庆余 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 军 北京市国首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计审计评估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曹春芳 北京高警兵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调解员:
白 涛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彦馨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梁 枫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黄云艳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协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副秘书长
刘 晴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 华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高峰 海淀司法局退休干部
王汉伟 中关村街道司法所退休干部
陈丽安 海淀区上地司法所退休干部
四、其他
1.北京注协调委会章程及调解规程(见附件2、3)。
2.办公地点: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3.联系人:杨晨光 88221010 郭凤娟 88221012
附件1-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成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复函.pdf
附件2-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章程(试行).doc
附件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规程(试行).doc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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