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东奥继续教育 >> 财经热点资讯 >> 实务指导 >> 正文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

2014-04-03 16:09:55东奥会计在线我要分享字号-字号+

一、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第204号科目预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预止的公共性服务费等。

2.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权反会计分录。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有关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

4.本科把会计从业站点加入收藏夹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

第205号科目代收款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结电视费、电话费等。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收到代收的各种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给有关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办手续费等服务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项。

第209号科目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时或把会计从业站点加入收藏夹入住后准备进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面费用的保证金等。

2.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或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付的其他应付款。

第281号科目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置维修基金。

2.企业代收代管基金时,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有偿使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用的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负担的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有偿使用费等,应按受益对象,借记“经营成本”、“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代管基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应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由本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任务的,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借记“物业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物业工程”科目。由外单位承接大修任务的,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与承接单位进行结算,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单幢房屋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代管基金的结余。

第411号科目物业工程

1.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接物业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把会计从业站点加入收藏夹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工程完工结转成本,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

5.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增设相应的科目。

责任编辑:admin

分享到:

  • 王越王越
  • 赵洪进赵洪进
  • 郭宏宇郭宏宇
  • 陈志坚陈志坚
  • 刘圣妮刘圣妮
  • 黄洁洵黄洁洵

您可能感兴趣的

继续教育地区导航

返回首页地图查找

关于我们|合作伙伴|客户服务|联系我们|帮助中心|TOP

京ICP证140195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4754号  ©dongaoacc.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可信网站诚信网站

关闭

关注东奥继教公众号
掌握继续教育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