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闽注会协[2016]6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6-2-2
实施时间:2016-2-2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根据中国注会计师协会任职资格检查文件精神,现要求除《福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注会协[2016]5号)文件规定上报任职资格检查资料外,增加以下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材料:
1.近期(2016年2-3月出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明复印件;
2.社保参保证明原件(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上述资料及其他任职资格检查资料提供不全的,我会将暂缓通过任职资格检查并逐一检查落实。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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